患者在医院门诊开药之后,为何通过快递将自己需长期服用的药寄往外地?近日,江苏扬州法院判决一起骗取医保基金案,22名被告人以诈骗罪获刑。据扬州检方介绍,该案系公安部开展“昆仑2022”专项行动以来**挂牌督办案件。
*初进入警方视野的患者赵某之所以到医院开药后外寄,是因为他每个月所服药物价值都在万元以上,但医保报销之后,他仅需自费2000元。每个月有8000元左右的利润空间,并且一倒手就能赚到钱,这对赵某们而言是很大的诱惑。案发后,警方循着这条线索揪出了收药人张某等9人,又通过张某等人倒查出包括赵某在内的33名卖药人。一条线索尚且如此,倒药团伙的多条线索,当然牵涉面甚广。
这起案件成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,或许与很多因素有关。比如,医保基金俗称“救命钱”,那么骗取“救命钱”的行为自然不被法律所容忍。此外,该案涉案人员较多,涉案金额较大,并且涉及多地。这起案件因具有这些特点,因此具有较强的代表性,适合于以案释法,也是开展警示教育的典型教材。
笔者认为,该案与其他骗保案件更大的不同在于作案手段。快递是电商的配货渠道,骗保案经由这个渠道“配药”,也使得骗保行为有了自己的“互联网+”。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的跨地域、隐匿性强、交易量大幅提升等特点,使得骗保的“互联网+”不仅体现在药物配送方面,还体现在匹配供需等方面,进而导致这类新型骗保的危害性更大,监督更具难度。
比如,过去通过传统的联系方式,作为“肾移植后抗排异**”的赵某,要想找到具有相同病情和相同用药需求的患者,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。但互联网让供需双方**匹配,从而也使得此类骗保具备更高的效率,也更容易发生。
此外,赵某之所以能够倒药,是因为他打了一个“信息差”。他在复查时,医生会根据他体内药物浓度的变化与病情变化为其开具新的**单,用药量也逐渐减少。但赵某去扬州某医院开药时,没有将用药量的变化告知医生,而是一直使用之前从南京某医院出院时的**单,虚构自己的实际服药量。这就意味着,调整药量的医生和实际开药的医生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。倘若电子病历能够无阻碍地共享,就诊卡能够跨医院甚至跨城市使用,患者就没法从中做手脚。
**的信息技术手段、物流渠道和医疗体系内部的信息建设之间的落差,是此类案件得以发生的原因之一。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、电商日益普及、物流越来越便捷的当前,需要采取更多契合时代的监管手段,方能应对这类骗保的新形式,守护好老百姓的“救命钱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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